Wednesday, February 07, 2007

Steve Job 就要求「公開」DRM(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)的回應
http://www.apple.com/hotnews/thoughtsonmusic/

首先,佢將DRM的前因講清楚,然後話如果公佈ipod所用的DRM的key,就無法避免歌曲被複製,最擔心的唔係Apple自己,而係唱片公司。佢呢一著妙在佢將個波拋畀四大唱片公司(Universal, Sony BMG, Warner and EMI),如果四大唱片公司同意,Apple隨時可以唔用DRM,由iTunes Store下載的歌曲可以任意複製,四大當然唔會同意,因而可能運用佢地的勢力,盡量維持現狀,令遊戲得以繼續。

呢封信文字簡潔,值得一讀,而且Job舉的理由不無道理,現時要保護數碼樂曲的版權只有加密一途,而要人公開佢o既解密鑰匙,就等於叫佢交出獨門武功秘笈;而且密碼一旦公開,就無法防止網民任意複製原本由密碼保護的歌曲,唱片公司及Apple各有損失,倒不如索性放棄DRM,則Apple得以明哲保身。